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9-14
2017年9月5日,资源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与热心群众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II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当天上午,该局接到热心群众在县检察院的草地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鸟类的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鉴定,受伤的鸟为国家II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幼鸟,有轻微的擦伤,无法自行捕食。
9月6日,民警和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将阿穆尔隼送到了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
获救的阿穆尔隼